| 市政府发出通知加强文物保护力度,强调———建设项目涉及不可移动文物须审批
日前,记者从全市旅游文物工作会议上获悉,为加强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的文物保护管理,市政府发出通知公布了具体管理办法。其中,一度被忽略的建设项目凡涉及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时,必须通过文物部门审批的规定再次受到关注。
市旅游文物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3月底,我市文物普查共计文物点6829处,其中,新发现的有5250处,复查1579处,县均1138处。其中,陵川县是我省文物验收第一个数量过千的县,泽州、高平、阳城登录文物点数量也位居全省前列。在城区和沁水的普查中也发现了一批珍贵文物点,脱掉了文物少的“帽子”。
面对如此多新文物点的发现,如何保护和管理显得尤为突出。为此,市政府发出《加强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要求各县(市、区)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,以2009年12月31日上报数据为基准,只能增加,不能减少;凡已经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,无论是复查还是新发现,如涉及生产生活、城市改造和城乡建设等项目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等相关规定,报相应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审批。凡经批准改造或建设的项目,必须在文物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。 |